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情形


  1.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考慮基本條件(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與專業背景、技能及產業經歷等多元化。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一、營運判斷能力。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三、經營管理能力。四、危機處理能力。五、產業知識。六、國際市場觀。七、領導能力。八、決策能力,已就公司之運作需要、營運型態及發展等以擬訂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
    本公司董事均在各領域有不同專長,對公司發展與營運有相當大之幫助。此外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14%以上。
  2.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揭露於公司網站。
  3. 落實多元化管理目標情形如下:
    本公司本屆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任期三年,女性董事比率為29%(其中一位為獨立董事),已達本公司設定目標,男性董事比率為71%;獨立董事任期2位年資6年以下,1位任期年資3年以下。以下為本公司董事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董事姓名性別兼任公司員工營運判斷財務會計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皮華中VVVVVVVV
趙欣媛VVV VVVVVV
俞允VVVVVVV
余宏俊VVV VVVVVV
楊千VVV VVV V
陳國華VVVVVVV
張莎未VVVV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