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員
(一) 由三席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張莎未,委員:楊千、陳國華),替代監察人職務。
(二) 本屆委員任期:110年7月21日至113年7月20日。
二、職責
(一)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 併購計畫與交易之公平性、合理性。
(十二)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三、運作情形
(一) 最近年度(111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獨立董事 | 張莎未 | 4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陳國華 | 4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楊 千 | 4 | 0 | 100% |
(二)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 / 開會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所有審計委員意見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意見之處理 |
109年度第1次 / 109年3月18日 | 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通過本公司108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109年度第2次 / 109年5月6日 | 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109年度第3次 / 109年8月12日 | 通過依本公司認購臺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辦法,提出轉換為普通股之申請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110年度第1次 / 110年3月17日 | 通過依本公司所認購臺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可轉換公司債辦法,通知臺醫公司於110年6月15日贖回公司債券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110年度第2次 / 110年5月11日 | 通過本公司認購臺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發行之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111年度第1次 / 111年3月16日 | 通過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通過依本公司所認購臺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發行之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辦法,通知臺醫公司於111年6月15日贖回公司債券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通過本公司認購臺醫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發行之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111年度第4次 / 111年11月9日 | 通過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及111年度簽證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通過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分配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稽核計畫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 |
通過本公司擬制定簽證會計師事務所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 | 所有審計委員同意通過 |